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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万别让我挣着钱了-我把青春献给你-读后

February 10th, 2009 2 comments

千万别让我挣到钱了,这是我现在这个时刻和冯小刚开篇中最大的感触,看看那话,叫你深刻的牙痒痒,去个饭店,看那红烧里脊得问:是澳大利亚的猪吗?卖30块钱的菜,得问问50卖吗?回头找你们老板,这价定的也忒低了。你要是搞促销,打折我就跟你们急。说这些话的时候,心里边还得一颤一颤的发恨,妈的总算有钱了,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。其实这种突然爆出的大款和我们特有情感上的互动,初级阶段了那么多年,每当吃饭或逛街的时候看到有人不懂装懂的吸着雪茄,使吃奶的劲关那BMW的门,心里就感叹道,唉,兄弟你是行了,我还郁闷着呢。那眼神里还得流露出一种特亲切的介于羡慕与清高之间的感觉,而且还得拿捏得到,收放自如。毕竟咱这没有贵族。就好像打个比方,房祖名是贵族,成龙就一土财主。

说到兄弟,还想起来书中冯大牙对陈道明的评论,陈道明说:所谓朋友就是关键的时候出来害你。一个高傲到只肯在戏里低头的人。不过咱和他的区别就是咱还认识几个朋友。

朋友转发过来的短信说现在的我们这种性别,以及类似性别,括弧,男,有一本质就是新事记不住,旧事忘不了。在意不在意的说的很现实的。脑袋那么大一系统,可能是dos吧,反正没有快捷方式,但是还比不上dos,删除记忆的时候也没有问问确定与否。

长时间夜里不睡觉给我带来的结论就是脑袋的存储有点坏了,这么说起来好像自己是特别矛盾的一个人,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的,因为这个日志本来就是一段一段码起来的,想起来记上点。说难听点也叫精神分裂,难道那三聚氰胺还有这功效?如果您读此文有不适感,可以认为此文是散文。希望将来我死了的时候墓地前放一根矛,旁边插一盾。不知不觉快12点多了,定个结尾,如果生活中老是把葡萄拾掇成葡萄汁这叫庸俗,得把葡萄捣鼓成葡萄酒,这才叫味道。不能老在非常贫穷和贫穷之间晃荡了,大家凑合着奔小康吧。

《我把青春献给你》重读

February 10th, 2009 No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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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青春献给你

记得小时候上学比较喜欢学校集体组织出去看个电影,听个报告什么的,因为可以不用学习,而且累了可以依着靠背睡会觉,但是最讨厌的往往和这个联系在一起,就是看完了听完了,就得写个观后感,听后感什么的,上作文课,误人子弟的蜡烛经常拿着过期的记录改革开放大变化的书让你读,读完了还得写个读后感。选择至少可读性之差令人发指。记得还有一种原文是叫做散文的东西,顾名思义就是散的文字凑在一起凑出来的文章,因为没个主题可以写,没个思路在脑子里面,往往写一句忘一句,作者写到最后自己想说什么全忘了,看着内容比较散,因为没有主题嘛,所以叫散文……

自从这个空间开通,我没有导入以前在mymov.net的数据库,因为没什么值得我留着的东西,其实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太会。今天在google上site以前那个站发现了自己写的这个读后感不错,转移过来,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上网的人在夜深人静、掉张卫生纸都能听到的时候,都有种写点什么的冲动。关了灯,黑乎乎的,把过期的桶装水倒好,然后把不知道是不是有三聚氰胺的酸奶喝了个干净,敲敲那和烟灰缸具有同等作用的键盘。但凡自己找乐的人估计都有一种观点:我有一种古典主义浪漫情怀,独自在家时,常常随着交响乐手握一只圆珠笔,情不自禁做指挥庄,委婉处能做出非常不要脸的表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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